10月30日,滕州市金盾保安公司驻人民医院保安大队保安执勤队员李书彦,在医院第三会议室路口南,拾到一男士钱包交于大队部司增红大队长手中。
经查验内有现金2570元、银行卡3张、购物卡2张、身份证、退伍证。因住址在北辛辖区,与北辛派出所联系,告知联系退伍军人事务处。因没有留电话联系方式,失主于31日在医院内找丢失钱包时,疏导队马建军队长将其领到大队部。
失主刘辉龙万分感激,拿出现金要感谢拾到钱包的保安队员李书彦,被大队长司增红拒绝。失主刘辉龙给滕州市金盾保安公司驻人民医院保安大队送锦旗一面,书写:拾金不昧
品德高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