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,完成各项保卫任务,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,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如下:
1、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,履行工作职责,不得擅离职守,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。
2、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,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,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返回学校。
3、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,一律按违纪进行处分。
4、工作期间,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,如有事需外出办理,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,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。
5、外来人员来访,门卫要问清事由,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,并填好会客单。
6、外访人员进入学校,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,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。
7、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家长接待室内等候,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。